在中国从事食品行业的企业必须根据其经营活动获取相应的许可证。中国的食品许可证分为三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管理,各有其申请要求。
三类食品许可证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适用于食品制造企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管理。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管理。
- 食品流通许可证 — 适用于食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AIC)管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须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QTSB)负责辖区内的申请审批工作。企业需先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AIC)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方可提交申请。
申请条件
- 具备合规的食品加工设备及设施清洁维护能力
- 全体员工须通过CFDA认可的食品安全培训
- 建立食品安全及交叉污染防控体系
-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
- 建立采购及出厂前检验记录制度
-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申请材料
- 厂区平面布局图
- 设备清单
- 生产工艺流程图
- 食品安全标准文件
现场审核与有效期
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在开业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餐厅和集体用餐配送服务,但不适用于食品摊贩或半成品食品经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负责审批管理。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经营场所平面图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说明
要点提示
- 每个经营场所须单独申请许可证
- CFDA将在审批过程中进行现场检查
- 许可证须在显眼位置悬挂展示
审批时限与有效期
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零售或批发的企业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该许可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AIC)负责审批,每个分支经营场所须单独办理。
豁免情形
- 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直接销售自产食品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经营场所销售食品
提示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与餐饮服务许可证大致相同,包括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文件及食品安全管理方案。